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MEM(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23-10-26 MEM报考网

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MEM(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学位点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是2010年新设置的专业学位,其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现代工程事业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着力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工程管理的人才质量。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21年获批,并于2023年开始正式招生,招生对象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授权点主要培养具备运用工程技术和管理理论以及现代大数据与信息技术解决实际工程管理与审计问题的能力的高级人才。目前本授权点主要依托南京审计大学工程审计学院进行招生和培养。

工程审计学院是国内全日制高等教育唯一的工程审计类人才专业学院,本授权点现有研究生导师10余人,均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过程中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项目训练等方法。另外,培养单位与多家工程审计、工程管理单位建立了MEM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聘请了近20名具有丰富工程审计和管理经验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界高级工程师担任兼职导师,共同参与MEM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学制、学费与奖助

基本学制为2.5年,最多不超过4年

学费 6.25万

注:最终收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

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

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

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

“三助”岗位酬金约500元/月。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和录取

本次拟招生人数(无推免)为10名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0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02)204英语(二)

(二)复试及调剂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及调剂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录取

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推荐书目

初试参考书目:

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英语(二):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复试参考书目:

思想政治理论: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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