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大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MEM报考指南|报考条件、招生人数、提前面试

2022-11-28 MEM报考网

2023年交大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MEM报考指南|报考条件、提前批面试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船建学院”)下设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工程力学系、土木工程系和交通运输工程系4个系、4个本科专业、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博士学位授予点,拥有2个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位列A+,并在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位列世界第一;土木工程学科跻身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第29名;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位列世界第6。

船建学院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高质量的培养环境,具有师资力量雄厚、与工程实践紧密结合、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国内外交流合作深入成果显著、教学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课程体系系统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等优势特色。船建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从2006年开始,立足为船舶、海洋、土木、交通等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人才,目前已共计培养学生千余名。

招生概况  

招生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港口航道工程管理、房地产、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全过程管理等,以及相关行业。

学习年限:2.5年(2023年9月入学)

授课时间:周六、周日上课

招生规模:100人左右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提前批面试  

为增进广大考生对学院MEM项目的了解,同时选拔具有管理和创新潜能的优秀研究生,学院于初试前(2022年5-10月)分批举办2023级MEM优才选拔面试活动。

1.报名方式

登录船建学院MEM优才选拔系统报名(网址:yjs.naoce.sjtu.edu.cn),并上传以下材料: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认证报告;个人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其他可证明自身工作业绩及能力的材料。

2.面试形式与内容

(1)面试形式:一般安排在周末,根据疫情形势确定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背景及专业对口情况、工作业绩、研究计划与设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

3.优惠政策

根据面试考查情况,确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考核等级。参加了我院优才选拔面试且在2023年全国联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MEM、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无需再参加复试,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优秀:有优惠政策,如政治加试合格、体检合格,可获拟录取资格。

(2)良好:有优惠政策,如政治加试合格、体检合格,则按总成绩(初试分数与优才选拔面试分数的总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获拟录取资格。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复试,如参加则将面试分数较高的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一般:无优惠政策,如政治加试合格、体检合格,则按总成绩(初试分数与优才选拔面试分数的总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复试,如参加则将面试分数较高的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

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形式:笔试。

3.初试科目:

(1)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一般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合格、不合格)计入复试总成绩。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院系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5.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是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5.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学校不提供住宿。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 ,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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